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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名稱、品牌名稱、標志設計為企業精神靈魂
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,企業品牌競爭日益激烈,品牌視覺傳達也在悄悄地發生變化。
品牌視覺識別的作用本是在眾多品牌中彰顯自己特色,以便消費者辨別。于是,在標志的設計過程中,設計師們絞盡腦汁,通過各種千變萬化的圖形去塑造標志的獨特性。然而,調查的結果卻讓許多設計師感到尷尬:自己千辛萬苦設計的一個標志,一經展示,馬上就有人說與某某品牌標志相似!為什么會產生這樣的情況呢?其實原因也很簡單,標志的圖案可以千變萬化,但無非都是由一些基本的幾何圖形構成,加上企業在標志設計時無不要求現代感、國際化,因此標志設計很容易陷入雷同的尷尬境地。
例如,國美在全國范圍內正式啟用以“溝通情感 拉近距離”為表達內涵的新標志。新標志外形是個房子,寓意家,而“gome”和“國美”都在房子里,寓意國美電器“創新家電品質生活”的經營理念。然而,國美新標識卻給人似曾相識的感覺,它是否與“海爾整體廚房”標志頗為相似呢?
于是,為了避免這種尷尬情況的發生,我們發現,越來越多的企業已經不再熱衷將圖形作為品牌標志,從無圖到有圖再到無圖,企業名稱、品牌名稱、標志三者漸合為一已經成為不可阻擋的發展趨勢。
品牌、企業名稱、標志三者統一,有其明顯的優越性:第一,易于識別。名稱往往以文字拼寫而成,不容易與其它標志雷同,而且企業名稱在很多情況下比圖形傳達更準確、更直觀。比如,國際四大快運公司聯邦快遞、UPS、日本TNT和中外運敦豪都用了文字名稱作為標志,讓公眾一目了然,能夠輕松辨別。如果用圖形來區分,不但會相對復雜,而且有可能近似,要讓消費者深刻記于腦中,恐怕要花費更多的宣傳費用。第二,便于記憶。品牌名稱同企業名稱分開,普通消費者很難迅速反映出某品牌到底出自哪家企業。而企業名稱、品牌名稱、標志三者統一,能將企業信息、品牌信息合二為一,簡單迅速地傳達給消費者,便于消費者記憶。第三,方便實用。很多圖形標志在設計時運用了豐富的色彩,然而這給標志的實際運用帶來很大的麻煩。而簡單的名稱,特別是英文名稱簡潔明了,在各種場合使用時很少會受到限制,而且可以通過發音來增強記憶,便于品牌的全球化。比如韓國三星電子,在所有對外廣告宣傳中,最后一個單詞永遠都是"sΛmsung",成為通行的“世界語”。
觀察世界最有價值品牌100強排行榜,我們不難發現,絕大多數企業直接以公司或者是品牌名稱作為標志,而且其余的企業也都向放棄或弱化圖形標志的趨勢發展。比如寶潔公司1882年便有了以月亮和星星為背景的標志,星星定為13顆,寓示當時13個州。然而如今,寶潔公司在品牌宣傳播中已經淡化了那個美麗的圖標,只用文字“P&G”,在寶潔國際公司的網站上,舊的圖標已經淡出了我們的視線。
目前,我國許多知名品牌如海爾、聯想等等,他們也在遵循企業、品牌、標志三合一的規律,突出品牌名的文字組合,弱化或放棄圖形的使用,為品牌的國際化征程鋪平道路。